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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以孝为本论

      孝之为道,其大无外。经天纬地,范圣型贤。
先王修之以成至德,如来乘之以证觉道。故儒之
《孝经》云:‚夫孝,天之经也,地之义也,民
之行也。‛佛之戒经云:‚孝顺父母师僧三宝,孝
顺至道之法,孝名为戒,亦名制止。‛是世出世
间,莫不以孝为本也。奈何世俗凡情,只知行孝
之显迹,不知尽孝之极致。每见出家释子,辄随
己臆见,肆其谤讟,谓为不孝父母,与荡子逆徒
无异。不知世法重孝,出世间法亦无不重孝。
      盖世之所谓孝者,有迹可循者也。释氏之所
谓孝者,略于迹而专致力于本也。有迹可循者,显而易见。专致力于本者,晦而难明。何以言之?
儒者服劳奉养以安其亲,孝也。立身行道,扬名
于后世以显其亲,大孝也。推极而论,举凡五常
百行,无非孝道发挥。故礼之祭义云:‚断一树,
杀一兽,不以其时,非孝也。‛故曰:‚孝悌之道,
通于神明,光于四海也。‛论孝至此,可谓至矣
尽矣,无以复加矣。然其为孝,皆显乎耳目之间,
人所易见。惟我释子,以成道利生为最上报恩之
事。且不仅报答多生之父母,并当报答无量劫来
四生六道中一切父母。不仅于父母生前而当孝敬,
且当度脱父母之灵识,使其永出苦轮,常住正觉。
故曰:‚释氏之孝,晦而难明者也。‛虽然,儒之
孝以奉养父母为先者也。若释氏辞亲出家,岂竟
不顾父母之养乎?夫佛制,出家必禀父母。若有
兄弟子侄可托,乃得禀请于亲,亲允方可出家,
否则不许剃落。其有出家之后,兄弟或故,亲无
倚托,亦得减其衣钵之资,以奉二亲。所以长芦
有养母之芳踪(宋长芦宗赜禅师,襄阳人,少孤,
母陈氏鞠养于舅家。及长,博通世典,二十九岁
出家,深明宗要,后住长芦寺,迎母于方丈东室,
劝令念佛求生净土,历七年,其母念佛而逝,事
见《净土圣贤录》),道丕有葬父之异迹(道丕,唐宗室,长安人,生始周岁,父殁王事。七岁出
家。年十九,世乱谷贵,负母入华山,自辟谷,
乞食奉母。次年往霍山战场,收聚白骨,虔诵经
咒,祈得父骨。数日父骨从骨聚中跃出,直诣丕
前,乃掩余骨,负其父骨而归葬焉。事见《宋高
僧传》)。故经云:‚供养父母功德,与供养一生
补处菩萨功德等。‛亲在,则善巧劝谕,令其持
斋念佛求生西方。亲殁,则以己读诵修持功德,
常时至诚为亲回向。令其永出五浊,长辞六趣。
忍证无生,地登不退。尽来际以度脱众生,令自
他以共成觉道。如是乃为不与世共之大孝也。
      推极而论,举凡六度万行,无非孝道扩充。
故《梵网戒经》,一一皆言应生慈悲心、孝顺心。
又云:‚若佛子以慈悲心,行放生业。一切男子
是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,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。‛
故六道众生,皆是我父母。而杀而食者,即是杀
我父母。因兹凡所修持,皆悉普为法界众生而回
向之。则其虑尽未来际,其孝遍诸有情。若以世
孝互相较量,则在迹不无欠缺,约本大有余裕矣。
       惜乎不见此理者,不谓之为妄诞,便谓之为
渺茫。岂知竖穷三际,横遍十方,佛眼圆见,若
视诸掌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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