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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普通疑惑

论理事

世出世间之理,不出心性二字。世出世间之 事,不出因果二字。(断无有无因而得果者,亦断无有作善 业而得恶果者。见《正编·劝爱惜物命说》)众生沉九界, 如来证一乘,于心性毫无增减。其所以升沉迥异,苦 乐悬殊者,由因地之修德不一,致果地之受用各别 耳。阐扬佛法,大非易事。唯谈理性,则中下不能受 益。专说因果,则上士每厌闻熏。然因果、心性,离 之则两伤,合之则双美。故梦东云:“善谈心性者, 必不弃离于因果。而深信因果者,终必大明乎心性。 此理势所必然也。” (正)与佛学报馆书

净土,约事则实有至极庄严之境象,约理则唯 心所现。良以心清净故,致使此诸境界悉清净。理与 事固不能分张,不过约所重之义,分事分理耳。汝但 详看《宗教不宜混滥论》中,真俗二谛之文理,及约 境所唯之义,自可了知矣。(论中真俗二谛之文理,及约 境所喻之义,已采入本编“论宗教”一节,阅之即知。编者敬 注)事理二法,两不相离。由有净心,方有净境。若无 净境,何显净心?心净则佛土净,是名心具。若非心 具,则因不感果矣。 (三)复马宗道书

以大悟一法不立之理体,力行万行圆修之事 功,方是空有圆融之中道。空解脱人,以一法不修为 不立,诸佛称为可怜悯者。莲池大师云:“着事而念 能相续,不虚入品之功。执理而心实未通,难免落空 之祸。”以事有挟理之功,理无独立之能故也。吾人 学佛,必须即事而成理,即理而成事。理事圆融,空 有不二,始可圆成三昧,了脱生死。若自谓我即是 佛,执理废事,差之远矣。当用力修持,一心念佛, 从事而显理,显理而仍注重于事,方得实益。 (三)息 灾法会法语

事持者,信有西方阿弥陀佛,而未达是心作 佛,是心是佛。但以决志愿求生故,如子忆母,无时 暂忘。此未达理性,而但依事修持也。理持者,信西 方阿弥陀佛,是我心具,是我心造。心具者,自心原 具此理。心造者,依心具之理而起修,则此理方能彰 显,故名为造。心具即理体,心造即事修。心具即是 心是佛,心造即是心作佛。是心作佛,即称性起修。 是心是佛,即全修在性。修德有功,性德方显。虽悟 理而仍不废事,方为真修。否则便堕执理废事之狂妄 知见矣。故下曰:“即以自心所具所造洪名,为系心 之境,令不暂忘也。”此种解法,千古未有。实为机 理双契,理事圆融。非法身大士,孰克臻此。以事持 纵未悟理,岂能出于理外?不过行人自心未能圆悟。 既悟焉,则即事是理。岂所悟之理,不在事中乎?理 不离事,事不离理,事理无二。如人身心,二俱同时 运用。断未有心与身,彼此分张者。达人则欲不融合 而不可得。狂妄知见,执理废事,则便不融合矣。 (正)复马契西书九

此心周遍常恒,如虚空然。吾人由迷染故,起 诸执著。譬如虚空,以物障之,则便不周遍、不常恒 矣。然不周遍、不常恒者,乃执著妄现。岂虚空果随 彼所障之物,遂不周遍、不常恒乎?是以凡夫之心, 与如来所证之不生不灭之心,了无有异。其异者,乃 凡夫迷染所致耳,非心体原有改变也。弥陀净土,总 在吾人一念心性之中。(澫师所谓:“信自性中实有西方 现成佛道之弥陀如来,唯心中实有庄严之极乐世界,深心弘 愿,决志求生。”即是此意。编者敬注)则阿弥陀佛,我 心本具。既是我心本具,固当常念。既能常念,则感 应道交,修德有功,性德方显,事理圆融,生佛不二 矣。故曰:“以我具佛之心,念我心具之佛。岂我心 具之佛,而不应我具佛之心耶?” (正)同上

此之心性,具无量德。不变随缘,随缘不变。 在凡不减,在圣不增。由迷悟之不同,致十界之差 别。即此十界,一一无非心具心造,心作心是。求生 西方,即真无生。以生乎心具心造、心作心是之西 方,非彼执理废事,空有其名,实无其境之西方也。 乃决定生而无有生相,决定无生而无有无生之相之 生无生也。以信愿念佛,求生于自己心具、心造、心 作、心是之西方,故虽生而无有生相,虽无生而不住 无生之相。此《生无生论》之大旨也。 (三)净土生无 生论讲义序 (责任编辑:清凉)